一、 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提出,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二、 2015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提出,发展木结构建筑。促进城镇木结构建筑应用,推动木结构建筑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幼托、敬老院、园林景观等低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城镇平改坡中使用。推进多层木-钢、木-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在以木结构建筑为特色的地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推广木结构建筑。
三、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
四、 201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气候[2016]245号)提出,加快装配式建筑的产业化推广。推广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及木结构建筑。鼓励政府投资的学校、幼托、敬老院、园林景观等新建低层公共建筑采用木结构。
五、 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提出,因地制宜发展现代木结构装配式建筑。
六、 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17]77号)提出,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制定全国木结构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发展地区,开展试点示范。